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鄂财农发〔2022〕69号)精神,现拨付你地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万元。收入列 “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通过2022年财政年终结算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范国,请按照《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号〕和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高效。
二、请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切实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及时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