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点工作推进会,要求全省法院要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
会议要求,要坚持统筹推进,着力加快涉黑恶案件审判进度。对于带有黑恶苗头以及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欺行霸市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案件,必须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形成有力震慑。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要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打通难点堵点,切实提升“黑财”执行效能。全省各级法院党组要将“黑财清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紧紧依靠党委政法委领导,会同公安、检察、财政等部门,分类施策,逐个破解。充分发挥庭前会议和庭审作用,探索建立机制、畅通“绿色通道”、完善信息共享,实现审、立、执无缝对接,切实加快执行进程。
突出法治引领,推进《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学法用法讲法的重要意义,并将其贯穿于全年工作始终,保持学习热度,推动成果转化。
着眼“长效常治”,助力社会治理成效整体提升。时刻紧盯人民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查找社会治安乱点乱象,排查分析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线索,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司法建议。进一步加强行业整治,对易与黑恶势力伴生的“黄赌毒骗”以及垄断经营、欺行霸市、恃强凌弱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不间断地打击整治,促进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好转。
加强专业建设,打造涉黑恶案件审判执行过硬队伍。全省各级法院的分管院领导和庭长要发挥好“头雁”作用,主动担任涉黑恶案件,特别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判长、承办人、执行负责人。加强“智库”建设,在辖区内选配一批法律功底深厚、审判经验丰富的扫黑除恶审判专家,组织开展审判指导、专题调研、教学培训工作。要做好力量调配,注重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尖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