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十二个严禁”:
1.严禁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耍特权、搞特殊;
2.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同学、老乡、战友等名义搞非组织活动,违反“两会”期间相关纪律;
3.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
4.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一桌餐”、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等违规吃喝问题;
5.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6.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等安排旅游活动;
7.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超标准配备公车等违规使用车辆;
8.严禁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9.严禁违反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不报告或未经允许随意离开工作地;
10.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等;
11.严禁参与或聚众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
12.严禁餐饮浪费和各种粮食浪费行为,坚持文明、节俭、廉洁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