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安排,今年8月在全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以下简称“宣教月”)。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结合市人防办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清廉守正,担当实干之风
二、活动内容
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律法规,聚焦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聚焦推进清廉人防机关建设、“双优化”等重要工作,踔厉奋发推进荆州人防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五项活动。
(一)上一次廉政党课。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引导党员始终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
(二)办一期宣传专栏。利用宣传展版在机关一楼大厅办一期宣教月活动专栏,宣传活动主题和内容。
(三)开展一次集体廉政谈话。对重点岗位、关键人员、青年干部和副科以上干部开展一次集体廉政谈话。
(四)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分享学习体会。
(五)开展一次“家庭助廉”活动。与领导干部家属签订“树新风正气,创清廉家庭”承诺书。
三、时间安排:
宣教月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时间为8月初。
传达学习《2022年全市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动员部署市人防办“宣教月”活动。(责任领导:朱红平,责任人:杨永海)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时间为8月份。
(一)线下线上宣传。利用机关大厅显示屏、宣传栏、机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泛进行宣传,重点宣传党员干部下基层、担当实干,为民办实事的生动故事和先进典型。(责任领导:代春江,责任人:刘务芬、邵光普)
(二)“学”“讲”“考”相结合。结合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学习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律法规,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党组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组织党员参加“同题共答”。形成“学”“讲”“考”的浓厚氛围。(责任领导:朱红平,责任人:邵光普、张坤)
(三)开展廉政谈话。对副科级以上干部、重点岗位、关键人员和青年干部开展一次集体廉政谈话。教育党员干部树立廉洁风险意识。(责任领导:朱红平,责任人:杨永海)
(四)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组织讨论交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责任领导:卢刚,责任人:梅燕玲)
(五)开展“家庭助廉”活动。邀请领导干部家属座谈话廉,讲好清廉家风故事,签订“树新风正气,创清廉家庭”承诺书。引导领导干部家庭崇廉尚廉。(责任领导:代春江,责任人:杨永海、付于国)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时间为9月
(一)总结上报。(责任领导:代春江,责任人:杨永海)
(二)收集整理资料。(责任领导:代春江,责任人:邵光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办党组书记、主任朱红平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科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杨永海、付于国、邵光普三名同志为专班成员。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扎实开展好 “宣教月”活动作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抓细抓实。
(二)丰富活动载体。一是聚焦“宣教月”活动主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有特色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党纪法规入脑入心,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清廉意识和责任担当。二是把开展“宣教月”五项重点活动与党员干部下基层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当好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店小二”,持续优化人防营商环境,引导党员干部强化清廉实干担当,为打造“好正实优”清廉荆州建设贡献人防部门的力量。
(三)加强协调督办。抓好“宣教月”各项活动落实落细,对活动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走过场等形式主义问题坚决查处,对无故不参加“宣教月”活动的党员干部进行通报批评,为活动有效开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