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9日,以从事瓦工为业的王先生在为大沙湖农场一私房修整屋面时,因天降大雨不慎滑落摔伤,在洪湖市中医医院住院诊疗13天,被诊断为胸腰椎骨折、腰椎骨折L1等。事发后,为妥善处理因事故导致的损失赔偿问题,王先生向大同湖司法所请求帮助。大同湖司法所工作人员找到了请王先生做工的张某和该私房修缮定作人刘某了解情况并沟通调解本案纠纷事宜,但最终并未达成调解协议。于是,王先生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恳请大同湖司法所委托洪湖兴中法医司法鉴定所进行相关鉴定。
2022年10月31日,大同湖司法所工作人员将王先生带至洪湖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经过审查认为王先生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决定对其落实“应援尽援”的帮助,并现场为王先生办理了相关申请手续。
经过前期的沟通和准备,2022年12月22日,中心工作人员已经将提起诉讼的全部材料准备完成,只需要王先生最后签字确认便可以向法院提交。考虑到王先生行动不便,中心决定开展便民服务,在23日前往大同湖司法所就近为王先生办理签字手续。
2022年12月23日上午,中心工作人员在大同湖司法所为王先生的案件办理了起诉前的最后签字手续,随后,立即将本案诉讼材料递交到了法院。
至此,洪湖市司法局为王先生提供的“调解+援助”的法律帮助和服务暂时告一段落,本案既已进入诉讼程序,洪湖市法律援助中心为王先生指派的援助律师会继续跟进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