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命名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决定命名1136个村(社区)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荆州市荆州区马山镇双垱村、江陵县沙岗镇九甲湖村、石首市高基庙镇高基庙村3个村(社区)名列其中,喜获殊荣。
近年来,荆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全面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扎实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有效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涌现出一批法治建设先进村(社区)。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2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荆州市将以本次命名为契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紧紧围绕“村级组织健全完善、基层民主规范有序、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组织保障坚强有力”相关建设指导标准,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不断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治进乡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深入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依法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重点培育一批以村“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注重加强乡村干部和基层普法骨干的法治培训,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提升乡村依法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荆州实践,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对乡村人民调解员法律政策、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整合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力量,促进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建立联动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打造新时代乡村依法治理“荆州样板”。进一步推动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普及化、一体化、精准化,充分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为乡村提供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村居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加强乡村法律顾问工作,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强化工作保障,为乡村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处理涉法事务提供专业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教育引导乡村基层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助推和保障乡村振兴。通过深化“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根基,努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