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湖市司法局联合市检察院对辖区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点验暨警示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实施“三项措施”,扎实做好社区矫正监督检察工作。
一是强化排查走访,安全“零隐患”。10月上旬开展“一次集中教育、一次个别谈话、一次上门走访”等活动,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工作和生活等动态情况,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严格监管,确保安全“零隐患”。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监管“零脱漏”。严格请销假制度,对社区矫正对象24小时保持定位手机畅通,司法所每周一、三、五向洪湖市社矫局汇报“司法e通”巡查情况,切实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向,确保监管“零脱漏”。
三是加强实名点验,服刑“零差错”。10月3日、13、14日,洪湖市社矫局、市检察院采用现场、视频等点验方式对全市20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监管检查,并逐一进行了身份核对。确保服刑“零差错”。
通过实行“三项措施”,洪湖市司法局做到社区矫正对象底数清、情况明、定位准、措施硬,为促进洪湖市社会的安全稳定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