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日至5月31日,经其它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对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遥感检测及路检路查,发现以下车辆(见附件) 尾气排放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车辆明细予以公告,请车辆驾驶员或车主(车属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车辆维修并进行排放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365bet账号被限制_beat365在线_beat365体育登陆网址机动车污染防治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
附件
序号 | 车辆牌照 | 车牌颜色 | 违法地市 | 检测方法 |
1 | 鄂DA6470 | 黄 | 北京市 | 路检路查 |
2 | 鄂D3Y212 | 黄 | 六安市 | 遥测超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