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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审计报告

        关于2014年度365bet账号被限制_beat365在线_beat365体育登陆网址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

        来源: 365bet账号被限制_beat365在线_beat365体育登陆网址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10-27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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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执行市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财政管理水平和财经法纪意识不断增强,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财政收入稳定增长。2014年,城区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730635万元,增长15.9%。城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74978万元,增长18%。

            ——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民生等重点支出保障得到加强。2014年,市直用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支出183783万元,较上年增长42.49%。

            ——财政管理改革持续推进,预算公开及专项治理成效明显。为适应税制改革,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了城区财政管理体制,注重推行预算公开和财政绩效管理,认真开展落实“八项规定”等专项治理工作,各项制度逐步完善,财政管理逐步规范。

            二、审计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直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

            审计表明,市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决算草案较为真实、准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调整幅度较大。2014年底,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由329183万元调整为410900万元,调增24.82%;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由329183万元调整为403834万元,调增22.68%。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有待提高。

            二是结转下年支出数额较大。2014年结转2015年支出116029万元,占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的27.8%。既有部分上级转移支付下达较迟、部分项目达不到拨款条件等原因,也有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准确、预算执行进度较迟缓等因素。预算支出的时效性有待提高。

            三是决算草案编报不完整。2014年由于沿袭了以往年度的预算口径,决算草案编报时为保持与预算口径的一致性,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财政存款利息收入未纳入预算和决算草案编报范围。部分非税收入的收支因考虑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结构和质量,未纳入公共财政决算草案编报范围,而在财政专户中核算。

            四是政府性基金决算草案编报不够准确。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结转下年支出。

            五是部分单位决算数据反映不完整。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直拨到单位基本户的款项、部分单位坐收坐支的款项、单位动用基本账户历年结余等情况有的没有在决算草案中反映。少数单位对国库已经列支尚未使用的款项也未在决算中予以反映。

            (二)市直财税管理审计

            从审计情况看,财税管理的规范化程度和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小税种和零星税收征管不到位。税务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经济实体的税收征管不严,漏征个人所得税和资产出租后相关税收的情况比较普遍;部分企业和单位欠缴城镇土地使用税;部分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入和机关事业单位所属经济实体漏缴欠缴税费。

            二是预算批复及资金拨付不及时。财政及部分具有再分配职能的单位对专项资金的细化安排较迟。如2014年预算安排市科技局专项资金366万元,直到年底才批复下达,当年实际支出6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00多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拨付的中间审批环节较多,层层审批的周期较长。

            三是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没有完全到位。部分非税收入收支没有通过国库,而是直接通过专户核算(今年起已经整改)。部分单位通过零余额账户向基本户和工资户违规转款。

            四是财政对预算单位的监管不严。表现为,公务卡推进力度不大,部分单位公务卡的使用存在公私混用现象;相当一部分单位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大额现金;对预算单位基本户的监管不严;对政府集中采购、收支两条线等相关财政管理制度的落实缺乏有效监督。

            五是对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性基金的安排使用审核把关不严。上级专项资金和非税收入较多的单位以及使用政府性基金的单位在项目安排上相对宽松,项目立项及预算标准缺乏科学依据,项目不够细化,普遍存在日常公用支出挤占项目经费的情况。

            (三)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今年纳入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单位数量进一步增加,基本做到了政府工作部门全覆盖。审计情况表明,各部门、各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进一步压缩。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不够,决算与预算形成“两张皮”。在2014年预算编制过程中,仍采取明显偏低偏紧的公用支出预算标准和编制口径,实际普遍存在的如职工工作餐、临时人员工资、物业管理、“三万活动”等支出未足额纳入单位基本支出编制范围,预算编制失实失真。部分单位对预算编制工作不够重视,一些可以预见的收支项目漏编预算;一些单位必须开支的项目编报零预算;一部分无专项资金和非税收入的单位因无资金来源,其基本支出在预算中得不到充分保障。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预算单位或通过追加预算,或通过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或直接动用其基本户的历年结余资金保障支出,导致实际支出与预算普遍存在较大差异。

            二是仍有少数部门、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如发放固定性下乡补助、内部实绩考核奖、值班费、交通费、加班费、考务费、计生用品费、独生子女医疗费等;有的违规报销未成年子女学杂费;有的扩大范围发放未休年假补助;有的不按政策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应由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部分由单位负担等。与此同时,机关所属二级单位是否纳入、如何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五项考核”范围政策不明确,实际操作不一致,在奖励性补贴发放过程中差别较大。

            三是少数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有的仍在违规收费;有的将单位收支在往来科目中核算;有的违规报销不应纳入公务开支范围的商品;有的使用不合规票据甚至假发票报账;有的违规在其他单位报账;有的票据只有经手人、审批人签字而无事由;有的会计明细账以“某某报账”代替支出内容;有的单位合并后不及时清理往来账目和银行账户;有的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在单位基本户中坐收坐支,甚至放在单位保险柜或交由个人私存私放;有的执收执罚单位对暂扣款的保管、上缴、返还以及转入罚没等管理不规范。

            针对部门预算执行中发现的问题,绝大多数被审计单位都做到了边审边改,并举一反三、自查自纠。

            (四)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以及部分中介服务机构审计

            审计发现,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对所占用的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问题较突出。

            一是所属经济实体产权不明晰。少数行业系统的部分单位所属经济实体过去以单位资产或资金作为注册资金,却以协会名义、以集体所有制企业名义甚至以个人名义注册,加之经营期间有的采取了个人集资,有的对占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了投资改造,致使企业产权不明晰。

            二是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资产变动后账务处理不及时、不准确。有的添置固定资产后不及时入账,有的资产处置报废后不及时调账,导致账实不符。

            三是资产使用处置行为不规范。有的将车辆违规外借其他单位人员长期使用;有的对外出租、转让资产过程中不经过公开程序,租赁期限长短不一,租金标准各异,存在随意性;有的合同条款不严谨,执行合同不严格,长期拖欠租金;有的对在合同期内投资改造缺乏监督约束,致使合同到期后不能按期收回,留下后遗症。

            四是部分单位资产租赁、处置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甚至直接抵充开支,逃避财政监管。

            审计发现,市直仍存在“红顶”中介现象,相关部门落实简政放权政策不到位,如依托行政职能违规成立中介机构,中介机构未与行业主管部门实质脱钩,以中介服务名义收费获取高额利润等等,阻碍了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优化。

            (五)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

            根据审计署统一安排,今年继续对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较慢,造成大量资金结余。市本级2014年末累计结余94153.37万元;菱角湖农场2012年477户省级配套资金357.75万元因危改补助政策前后标准不一致而滞拨。

            二是保障性住房分配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审计抽查发现,41户保障对象隐瞒家庭收入、住房情况,骗取经济适用住房41套;5户已享受廉租住房配租后,重复享受经济适用住房;404户保障对象不再符合廉租房条件后,未按规定及时退出或调整租金。

            三是少数建设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或未公开招投标、或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有的项目选址不准、位置偏僻,如沙市农场339套公租房空置未用超过一年。

            三、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

            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反映出政府管理包括财政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有些方面的制度规定需要按照深化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个方面的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严格,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同时,也反映出部分单位政治敏感性不强,对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认识不高、执行不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贯彻实施新预算法认识不足、理解不透;对财政财务管理和相关内部控制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力,特别是部分机关对所属单位只管业务不管财务,财务管理上各行其是、放任自流。要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财税体制改革的相关配套文件为契机,加快推进财政管理和其他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

            一是要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市直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要真正实现“全口径、全覆盖”,做到真实、完整、准确;要按照实事求是、厉行节约、确保运转的原则,将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足额预算,开前门、堵后门,开正门、堵偏门;要按照量力而行、先急后缓、绩效管理的原则,科学编制项目预算,真正做到实化、细化、项目化,以预算的科学性、规范性来保障预算的权威性,使之成为刚性约束。

            二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财政管理制度。要规范财政自身及各预算单位的账户设置,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真正实现全口径的预算管理;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改进对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加强和改善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工作。

            三是要用好用活存量和财政间歇性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要以清理存量资金为契机,加强对财政及各部门单位存量资金的归集、整合和再分配工作,同时不断提高预算的科学化水平,防止出现新的沉淀资金。

            四是要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真正做到“投、建、管、用”四分离。理顺政府投资建设管理中心的管理体制,扩大代建项目实施范围,引入市场竞争择优机制,引导代建市场逐步走向社会化、专业化。

            五是要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责成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建章立制。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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