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省厅及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的文件,全面梳理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立足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职责职能,制定总体整改工作方案和第二轮整改工作方案。涉及主要工作为: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湖泊湿地保护治理,矿山修复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相关项目用地、审批、规划方面保障,长江大保护等。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列入局重点督办事项。
会议强调,一要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督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具体抓、直接抓、全程抓。进一步加强问题整改力度,加强信息报送和沟通衔接,强化高密度督办调度。二要坚持目标导向,确保成效。整改方案要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无盲区、无延误,确保整改任务有效完成。三要坚持结果导向,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深挖问题根源,类比排查,堵塞监管漏洞和盲区,形成闭环式管理,确保责任落实、整改落实和成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