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项目位于居委会荆州区凤凰路,规划用地面积3714平方米,用途为文化设施用地, 2020年4月我局完成该项目划拨供地手续,但由于当时大学城控规编制没有完成,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四十条“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无法为该项目办理后续相关规划手续,为加快项目进度,我局于2022年1月根据2021年12月通过的控规草案为该项目办理了工程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