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365bet账号被限制_beat365在线_beat365体育登陆网址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开发区新型工业用地(M0)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12-26 15:44

        字体大小:

        荆州经开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支持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以创新驱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亩产论英雄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支持开发区新型工业用地(M0)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内涵

        新型工业用地(M0)是指主要用于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检测、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及其配套设施的用地。

        新型工业用地(M0)项目用房包括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 产业用房是指直接用于项目生产、研发、设计、测试、小试、中试、勘察、检验检测等功能用途的用房;配套用房是指为满足职住平衡、新型产业配套等需求修建的员工倒班房、集体宿舍、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内部食堂、内部超市等服务功能用途的用房。新型工业用地(M0)不得用于住宅、商业、餐饮、宾馆等经营性用途。 

        新型工业用地(M0)是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规定的工业用地(M1M2M3类下增设的类别。对应《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即在二级类1001工业用地下,增设三级类新型工业用地。在办理供地手续和不动产登记时,土地用途备注为型工业用地(M0

        二、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荆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管理范围,具体布局在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统筹落实。

        三、规划管控

        (一)规划布局管控。新型工业用地M0分为新供应M0和已供工业用地调整为M0两种类型,纳入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内容,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涉及新型工业用地M0应依规办理。

        (二)用地规模管控。新型工业用地(M0)总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所在园区工业用地总规模的10,新供应M0年度计划原则上不得超过所在园区工业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20

        (三)用地标准管控。新型工业用地(M0)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2.0。在满足城市空间品质、公共服务、市政配套、机场净空控制等前提下,根据产业引进需求和规划方案,合理确定新型工业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化率等规划控制指标。

        (四)功能布局管控。新型工业用地(M0)项目的产业用房的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70%配套用房的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其中员工倒班房、集体宿舍、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建筑设计宜采用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式布局,不得设置出挑阳台、飘窗,不得采用住宅单元式布局和住宅套型式功能设计,不得变相建设成套商品住房进行销售。鼓励新型工业用地M0内的配套设施按照适应性原则相对集中布局。新型工业用地(M0)项目停车位配建指标应按商务办公用地配建标准配置。

        四、供地管理

        (一)明确准入条件。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设置新型工业用地M0准入条件,并按照发改、经信、科技、商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求,分区域、分行业制定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产品品牌、环保和能耗等准入标准。

        (二)推行标准地供应。新供应的新型工业用地(M0)须按照标准地出让方式供应,出让年限可弹性设定为20年至50年。按照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流程,将3+X(亩均投资、亩均税收、容积率、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等)控制性指标纳入土地出让方案,在出让公告中一并发布。

        (三)规范存量工业用地转型升级。符合新型工业用地(M0)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由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产业准入审查通过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规办理变更土地使用条件,并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出让年限按不超过原土地使用剩余年限确定。

        (四)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新型工业用地(M0)出让价格按照以下方式核算:

        1新供应新型工业用地(M0)的土地出让起始价格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PM/50+15×C×S/40×1+Q

        其中:P为新型工业用地(M0)出让土地价格,N为新型工业用地(M0)土地出让年限,M为同地段的工业用地50年期市场评估价格,C为同地段的商务办公用地40年期市场评估楼面地价,S为该地块的总计容建筑面积,Q为分割转让比例。

        2已供地调整为新型工业用地(M0),项目开发主体应当按照新型工业用地(M0)的土地出让价格与原用地土地价格的差额补缴土地出让金,如差额出现负值,政府不予退返原土地出让金。

        五、不动产登记管理和分割转让

        (一)细化不动产登记分类管理。新型工业用地(M0)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分类中,均为工业用地,项目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土地用途登记为工业用地,房屋用途登记为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注为新型工业用地M0,注明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计容建筑面积。

        (二)严格分割转让。新型工业用地(M0)的产业用房竣工两年内不得分割转让,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变更等方式变相实施分割转让;满两年的分割转让比例不超过产业用房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0,受让人应当是独立法人单位,且符合开发区的新型工业用地(M0)产业类型、投资和产出指标等准入条件,按照《365bet账号被限制_beat365在线_beat365体育登陆网址人民政府关于印发365bet账号被限制_beat365在线_beat365体育登陆网址产业园区工业不动产分割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荆政函〔202227号)进行不动产登记。配套用房不可分割转让。

        六、履约管理

        (一)签订投资建设合同。开发区管委会应当与用地企业按程序签订《工业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和《企业信用承诺书》,再按程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工业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应明确3 + X控制性指标、竣工验收、达产复核、违约责任等事项。

        (二)严格达产验收。开发区管委会须成立新型工业项目达产验收评估小组,联合经信、发改、科技、商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制定达产验收具体规定,组织开展达产复核。达产复核合格的,出具达产复核意见书,未通过复核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达产复核不予通过,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对严重失信行为列入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三)加强日常监管。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新型工业用地(M0)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新型工业用地(M0)的日常监管巡查。企业在合同期限内擅自转售、转租、改变其原有使用功能等,不按合同约定使用新型产业用房的,或者有加建改建等违法情形的,由属地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监管核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整改或依法予以拆除。

        本意见自202311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

        20221226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好!目前政府网已经进行全面技术升级,将不再支持低版本浏览器,为了保证您能够正常使用,请下载或更新最新的现代浏览器!

        关闭导航

        智能推荐智能问答

          不感兴趣,换一批
          展开菜单
          返回顶部